投资者关系
- 首页
- 投资者关系
2023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颁布布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再装不锈钢桶(Stainless Steel Refillable Kegs)作出反推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52.9%~91.0%的一时反推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近似圆柱形,其壁厚大于蹬宗0.5毫米,容量大于蹬宗4.5升,无论饰面类型、规格或不锈钢等级,无论是否带有附加部件(提取器、颈部、桶延长出的棱或边或任何其他部件),无论是否涂漆或涂有其他资料,用于盛放液化气、原油和石油产品之表的资料。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10 10 00和ex 7310 29 90(TARIC编码为7310 10 00 10和7310 29 90 10)。措施自布告颁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2022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再装不锈钢桶提议反推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