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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印度商工部颁布布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欧盟、南非、泰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域的厚度幼于蹬宗4毫米、宽度为600毫米至1250毫米以及宽度大于1250毫米,除冷轧表未经进一步加工的不锈钢冷轧卷板(不切边宽度公差为+30毫米,切边宽度公差为+4毫米)的不锈钢冷轧卷板作出第二次反推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持续对中国和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推销税,具体纳税为中国57.39%、韩国5.39%~13.44%,有效期为5年;同时,不建议持续耽搁对欧盟、南非、泰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域涉案产品征收反推销税的期限。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19项下的产品。
2008年11月25日,应Jindal Stainless Ltd.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欧盟、南非、泰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域的厚度幼于蹬宗4毫米、宽度为600毫米至1250毫米的不锈钢冷轧卷板进行反推销立案调查。2014年4月17日,应印度企业Jindal Stainless Limited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欧盟、南非、泰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域的不锈钢冷轧卷板进行反推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12月11日,印度第一次耽搁对上述国度(地域)涉案产品征收反推销税的期限,具体反推销税率为中国57.39%、韩国5.39%~13.44%、欧盟29.41%~52.56%、南非12.34%~36.91%、泰国4.58%~5.39%、美国9.47%、中国台湾地域15.93%。2016年2月19日,印度对中国、韩国、欧盟、南非、泰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域的厚度不超过4毫米、宽度为600毫米至1250毫米的不锈钢冷轧卷板启动反躲避立案调查,审查上述国度(地域)是否出口宽度大于1250毫米的不锈钢冷轧卷板来躲避反推销措施。2017年8月18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躲避注定性终裁,决定扩大征收反推销税的产品领域至宽度大于1250毫米的不锈钢冷轧卷板,反推销税税率同2015年12月11日印度第一次耽搁对上述涉案国度/地域涉案产品征收的反推销税税率。2020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颁布布告称,应印度企业Jindal Stainless Limited、Jindal Stainless(Hisar) Limited和Jindal Stainless Steelway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欧盟、南非、泰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域的不锈钢冷轧卷板启动第二次反推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