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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9日,土耳其业务部颁布第2022/20号布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钢丝绳和钢缆(蕴含封关式绳索)(土耳其语:demir veya çelikten halatlar ve kablolar (kapal? halatlar dahil))作出第三次反推销日落复审注定性终裁,决定持续对中国和俄罗斯涉案产品均征收500美元/吨的反推销税。措施自布告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312.10.81.00.00、7312.10.83.00.00、7312.10.85.00.00、7312.10.89.00.00和7312.10.98.00.00。
2004年6月3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钢丝绳和钢缆启动反推销调查。2004年12月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注定性终裁(拜见土耳其第2004/24号布告)。2010年7月2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注定性终裁(拜见土耳其第2010/22号布告)。2016年7月14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注定性终裁(拜见土耳其第2016/31号布告)。2021年7月10日,土耳其业务部颁布第2021/35号布告,应土耳其国内出产商的申请,对中国和俄罗斯的钢丝绳和钢缆启动第三次反推销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