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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颁布布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铝箔(Aluminum Foil)启动反躲避自主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铝箔资料(铝箔及铝箔量规产品)是否经由韩国和泰国组装或加工为制品再出口至美国以躲避现行反推销税和反补助税。涉案产品为铝箔厚度幼于蹬宗0.2毫米,大于25磅的铝箔卷,不蕴含用纸、纸板、塑料或类似的背衬资料在铝箔单面或双面支持的铝箔,以及蚀刻的电容器铝箔和切割成型的铝箔。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607.11.3000、7607.11.6000、7607.11.9030、7607.11.9060、7607.11.9090和7607.19.6000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7606.11.3060、7606.11.6000、7606.12.3045、7606.12.3055、7606.12.3090、7606.12.6000、7606.91.3090、7606.91.6080、7606.92.3090和7606.92.6080项下的部门产品。
2017年3月28日,应美国铝业协会业务法律工作组(Aluminum Association Trade Enforcement Working Group)于2017年3月9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箔启动反推销和反补助调查。2018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铝箔作出反推销和反补助注定性终裁。2018年3月15日,美国国际业务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箔作出反推销和反补助产业侵害注定性终裁。2018年4月19日,美国正式对中国铝箔征收反推销税和反补助税。